【成份】
主要组成成份:人血白蛋白。本品来源于健康人血浆,经两次60℃,10小时加热灭活病毒处理。
辅料:辛酸钠,乙酰色氨酸
【性状】
略黏稠,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,不应出现浑浊。
【适应症】
1、失血创伤、烧伤引起的休克。
2、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。
3、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。
4、低蛋白血症的防治。
5、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
6、用于心肺分流术、烧伤的辅助治疗、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。
【规格】
10g,50ml
【用法用量】
用法: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。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,可采用5%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(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)。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,但在开始15分钟内,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,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。
用量: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,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,可直接注射本品5~10g,隔4~6小时重复注射1次。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,可每日注射本品5~10g,直至水肿消失,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。
【不良反应】
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,偶可出现寒颤、发热、颜面潮红、皮疹、恶心呕吐等症状,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,偶有过敏反应。
【禁忌】
1、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。
2、高血压患者,急性心脏病者、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。
3、严重贫血患者。
4、肾功能不全者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制品如呈现混浊、沉淀、异物或瓶身有裂纹、瓶盖松动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。
2、本品开启后,应一次输注完毕,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。
3、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,应立即停止输用。
4、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。
5、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对孕妇或可能怀孕妇女的用药应谨慎,如有必要应用时,应在医师指导和严密观察下使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
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老年用药】
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本品不宜与血管收缩药,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。
【药物过量】
因本品有高渗作用,过量注射时,可造成脱水、机体循环负荷增加、充血性心理衰竭和肺水肿。
【药理毒理】
药理作用:
1、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:白蛋白占血浆胶体渗透压的80%,主要调节组织与血管之间水分的动态平衡。由于白蛋白分子量较高,与盐类及水分相比,透过膜内速度较慢,使白蛋白的胶体渗透压与毛细管的静力压抗衡,以此维持正常与恒定的血容量;同时在血循环中,1g白蛋白可保留18ml水,每5g白蛋白保留循环内水分的能力约相当于100ml血浆或200ml全血的功能,从而起到增加循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的作用。
2、运输及解毒:白蛋白能结合阴离子也能结合阳离子,可以输送不同的物质,也可以将有毒物质输送到解毒器官。
3、营养供给:组织蛋白和血浆蛋白可相互转化,在氮代谢障碍时,白蛋白可作为氮源为组织提供营养。
毒理研究: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
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贮藏】
2~8℃避光保存。
【包装】
玻璃瓶装,每盒1瓶。
【有效期】
60个月(2~8℃)
【执行标准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2005年版第三部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S10920009
【生产企业】
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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